肿瘤标志物升高“不等于癌症”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记者徐鹏航)今年4月15日至21日是第30个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专家提示,在癌症筛查中,肿瘤标志物升高不意味着一定存在肿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检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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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肿瘤内科主治医师张智旸介绍,肿瘤标志物指特征性存在于恶性肿瘤细胞或由肿瘤细胞代谢产生的物质,以及宿主对肿瘤的刺激反应而产生的物质,包括糖酵解产物、核酸分解产物、某些细胞骨架蛋白成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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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肿瘤标志物可指示不同肿瘤。如癌胚抗原升高可见于肺腺癌、大肠癌、胰腺癌、胃癌、乳腺癌等;甲胎蛋白与肝癌有关联性;鳞状细胞癌抗原可用于宫颈癌、肺鳞癌、食管癌、头颈部肿瘤的辅助诊断、治疗观察和复发监测。
但是,肿瘤标志物升高“不等于癌症”。北京协和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王颖轶指出,身体出现炎症或良性疾病时,细胞也可能分泌或者产生某些代谢产物,导致肿瘤标志物升高。例如癌胚抗原升高可见于胃炎、消化性溃疡等良性疾病,糖类抗原125轻度升高可见于子宫肌瘤、宫颈炎等良性疾病。同时,恶性肿瘤患者的肿瘤标志物也可能完全正常。
专家提示,对于没有肿瘤的人群,肿瘤标志物一般应在正常范围内,即使偶有轻度升高,升高幅度不会很大,需要通过复查和监测进一步判断;如果肿瘤标志物越来越高,应前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而对于癌症患者而言,除了肿瘤标志物异常,还会有相应的症状,在影像上也会有体现,确诊则需要手术病理或活检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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